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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
03.07.2013

代理主席,首先我要申報,我是香港賽馬會(“馬會”)會員。

 

代理主席,今次就《博彩稅條例》作出的修訂,主要是調整目前賽馬博彩的徵稅制度,讓賽馬投注可實行雙向匯合彩池。本人在民政事務委員會及法案委員會的討論中,都已經表達了關注,包括法例修訂對本地賭博的影響、當局劃一境外賽馬賽事博彩稅稅率的理據,以及當局願意就馬會向境外舉辦商的轉播費給予有限度紓緩的理據等。

 

誠如政府所指,修訂法例的目的,其一是要回應國際慣例和做法,只在下注的地方徵收博彩稅,以及配合國際間互惠合作和公平貿易的做法;其二是透過劃一賠率,減少套戥活動,以打擊離岸及非法外圍投注活動。就這兩點,我均表認同,亦是支持法案的最有說服力的理據。

 

政府當局也一直強調,政府無意以博彩稅作為政府主要收入來源,今次的修訂也不是為增加政府收入,甚至設立保證期,以保障政府未來3年的博彩稅稅收,但我認為這是過於簡單的理解。

 

特別是法例的修訂,是希望阻截套戥的活動,從而打擊外圍莊家的生存空間,將投注者從外圍引導回馬會合法的賭博途徑上;按常理推測,馬會的境外投注理應有所增加,這是馬會也承認的事實,而無論實際數字增加多少,政府在有關方面的稅收也自然會相應增加。不會增加政府稅收的說法,難免讓人感到迴避事實。

 

另一方面,由於法例修訂與賭博有關,公眾份外關注,特別是法例修訂會否增加本地人的賭博機會;這無論在民政事務委員會或法案委員會,以及在公聽會上,均是不少人討論的焦點。

 

政府多番指出,法例修訂只是技術性的修訂,並不會助長本地的賭風;政府亦表示會沿用現行牌照的規定,即使實行匯出彩池,境外同步聯播賽事的規模將維持不變,即每個馬季在本地賽馬日聯播10場,非本地賽馬日的同步聯播日為15天。馬會也承諾,不會因匯出彩池而改變對境外賽事所定的市場策略,以及加強宣傳賽馬博彩。

 

固然,賽事的規模和馬會的宣傳,對未來市民就境外賽馬賽事的投注興趣起着關鍵的作用,政府及馬會必須貫徹其承諾,不能增加境外賽事的數量及宣傳。我們也必須明白,賽馬博彩會受着不同的因素影響,政府不能因此理所當然地認為賭風不會增長而鬆懈起來,必須密切監察法例修訂實施後的情況,並適時向立法會匯報,特別是在法例修訂實行後的1年,以及3年保證期完結後,讓議員同事瞭解法例經修訂後對本地賭風及博彩稅稅收的實質影響。

 

代理主席,我會支持今次《201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所作修訂。謹此陳辭,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