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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委員會2016-2017年度報告
12.07.2017
主席,本人謹以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的身份,向本會重點匯報事務委員會在今個立法年度的商議工作。

在地區行政方面,事務委員會討論了「地區主導行動計劃」的工作進展,委員察悉,18區民政事務處由2016年4月起推展了多個項目,包括加強滅蚊、打擊店鋪阻街,以及打擊單車違例停泊等,以改善居民生活質素。因應委員的意見,政府當局承諾,會考慮作出資源配合及政策支援以處理與地區管理有關的各項問題。

委員歡迎當局打算動用200億元在未來5年展開26個康體設施的項目,以及為另外15個康體設施項目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委員認為,這些項目是地區居民期待已久,可以大幅增加和改善體育設施及休憩用地。此外,事務委員會曾討論「啟德體育園項目」主要工程的撥款建議,事務委員會通過了一項議案,促請政府當局確保體育園的措施面向公眾,並確保公眾和學界能夠以相宜的價錢租用體育園內的運動設施,以達致體育發展普及化的目標。

在文化及藝術方面,委員普遍歡迎政府當局訂定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並就代表作名錄的草擬名單提出多項意見。有委員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傳承至為重要,並建議政府當局與旅遊發展局合作成立文化邨,以長遠方式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事務委員會亦討論了當局就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的進一步立法建議及相關行政措施。委員察悉,立法建議涵蓋廣泛的事宜,例如委任代表文書、「大型維修工程」的定義及相關事宜,以及有關妥善保存和傳閱紀錄的規定等。就此,事務委員會亦舉行了一次特別會議,聽取多個團體表達意見。事務委員會將會繼續跟進當局的立法建議,以完善條例中有關法團會議、採購安排及委任代表的規定及相關條文。

此外,事務委員會曾討論關愛基金的工作進展、油麻地戲院第二期發展項目及相關重置工程、以及多項文娛及康樂設施的撥款建議。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