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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條例的更新 ——行政長官答問大會 (2017年10月12日)
12.10.2017
馬逢國議員:行政長官,過去兩屆政府也曾對《版權條例》進行修正,可惜最後也是徒勞無功。香港在網絡世界中對知識產權的保障一直落後於國際社會,我們不能根據《國際版權公約》的要求完成立法。在這個立法問題上,在 95 個國家和地區中,已有 94 個完成,香港取得倒數第一。再者,由於現時經常看到網絡非法串流的侵權行為,現行法例是無法處理的,令我們的電影、電視、音樂、動漫、出版等重要文化創意產業,一直蒙受巨大損失。

這次施政報告提到:"創意產業和知識產權是密不可分的。作為創意產業長遠發展的基石,政府會繼續加強香港的知識產權制度"。然而,我們更新《版權條例》這項重要舉措,施政報告卻隻字不提。我想了解的是,本屆政府是否已放棄在這方面進行立法的工作呢?如果放棄的話,我們如何能加強知識產權的保障,特別是網絡非法串流行為,以避免我們創作人的心血不斷被蠶食呢?

最近業界自發推行侵權網站資料庫的制度,希望進行自保,但也看不到政府表態積極支持。政府如何令我們的創意行業就政府有能力和決心保護知識產權有信心呢?

行政長官:主席,馬議員可以放心,因為本屆政府要推動經濟多元,我們聚焦的其中一個產業就是創意產業,所以施政報告亦已了花一些篇幅,包括馬議員剛才讀出的一段文字。所以如何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將會有利於創意產業在香港的發展,我相信邱騰華局長一定會繼續跟進。我亦希望當天反對《版權條例》的議員或社會人士,能考慮到更新《版權條例》可以保護知識產權,真的是非常有利於香港創意產業的發展,要支持政府日後在這方面的工作。

多謝馬議員。

馬逢國議員:主席,如要進行立法,即如果政府要重啟的話,其實過程可能是要再次諮詢,然後立法,可能也須約兩年的時間。現時新政府上任已過了數個月,未來的日子不是很長的,過去的兩屆政府也不能成功立法,所以我認為是要盡早進行的。在政府諮詢施政報告的過程中,其實我也曾與行政長官負責這部分的團隊成員接觸過,但仍無法取得較積極正面的回應,所以我是非常擔心,業界亦非常擔心這項工作如何能具體落實。政府會否作出具體的承諾,指明何時才重啟這項立法程序,有否具體的日子呢?

行政長官:主席,我可以說我們會盡我們的努力來進行,我們真的是一個有決心的政府,也不會逃避困難的事情。如果容許我說題外話,對那項上屆政府也無法立法的條例草案,即被上屆立法會"拉布"拉死了的對《醫生註冊條例》的修訂,現時也展露出曙光。就此,我現時是看着張宇人議員來發言的,因為他是這項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主席,希望能盡快完成審議,讓病人和病人組織期待已久的醫委會改革,能早日完成。

鑒於有這些例子,我認為我們也要繼續努力,循着這個方向,就着一些具爭議性的議題,盡量在社會上達成共識,然後才提交立法會。因為我真的記得以前曾有多位議員說過,如在議會外已"搞掂",立法會便不會特別加以阻撓。所以我們現時的工作也希望能在社會上醞釀,達致大致上的共識,這樣會更方便立法會進行接下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