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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議案:發展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30.09.2021

代理主席,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

 

中央政府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中,首次提到支持香港發展成為 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在 7 月底,由我擔任會長的香港文聯就此舉 辦了"融通中外•文明互鑒"高峰論壇,國家文旅部副部長張旭在致辭 中提到,新定位是體現"香港所長,國家所需",香港可用自身的優勢, 發揮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推動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講好當代中國 故事,講好"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香港故事,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對 特區的充分信任和殷切期盼,故宮文化博物館落足西九,就是最好的 明證,而這個新定位對香港和國家的發展意義重大。

 

 代理主席,回歸以來,政府投入了不少資源發展文化藝術,2000 年 成立了文化委員會,制訂了一本多元的文化政策。雖幾經波折,重點 投資的西九文化區終於陸續落成,各專上院校和演藝學院也培養了不 同範疇的人才,文化藝術團體的表演創作亦取得了不少可人成績。

 

作為業界代表,我認為政府很多工作仍有改善的空間,但不容置 疑的是,我們擁有很好的國際聯繫,有不斷改善的硬件設施,亦已有 不同的國際文化藝術盛事,例如藝術節、電影節、書展和藝術展等, 孕育了眾多文化藝術界的專才,我相信只要政府在政策上作出適當調 整配合,並且確保社會繼續維持在一個活躍寬鬆、利於創作創新和合 作交流的氛圍和自由進出的社會環境,我們是完全有能力、有條件, 擔當好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角色。

 

故此,在今次的議案中,除了肯定目前政府原來的文化藝術工作 外,我提出了從 3 方面,包括在政府架構、財政和政策上作出適當的 調整,讓香港可以更好地把握這個新機遇,發揮好這個新定位,不負 中央的託付,當好這個角色。

 

首先,在政府架構方面,早在 2012 年政府已經考慮成立文化局, 我當時指出應該參考南韓成立文化、體育、旅遊局 ("文體旅遊局"), 會比單純成立文化局更加好。及後,文化局因為立法會出現"拉布"而 胎死腹中,但我一直堅持,成立文體旅遊局是政府應走的方向。

 

推動文化藝術是照顧市民的心靈和精神需要,而體育則是照顧市 民的身體健康。旅遊業亦可以發揮城市對外的聯繫,繁榮經濟的作用。 透過三者的結合,依靠各類文化藝術和體育盛事,可以把城市打造成為魅力之城、活力之都,以吸引訪客,更加有利推動文化和體育產業。 而從行政管理的角度看,目前相當部分的政府場地都是文化和體育共 處,甚至共用,並且統一由康文署管理,密不可分。政府近日表示會 考慮成立文體旅遊局,無容置疑,我是相當支持的,期望政府可以盡 快落實。

 

另外,香港有接近 20 個境外的經濟貿易辦事處,除了協助經貿 發展外,同時也是香港在境外的宣傳推廣大使。我一直倡議應該善用 它們,在這些辦事處派置專職文化人員,負責推廣文化交流,並易名 為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目前,只有駐北京辦事處設有文化交流組, 在國家賦予這個新使命後,政府應該加快步伐,讓境外辦事處同時可 以負擔起推動文化交流的新角色。

 

另一方面是財政支援。 康文署和藝術發展局轄下的藝術發展基 金,每年大概提供 4,000 萬元,用作支援對外交流。如果香港要承擔 起對外交流中心的使命職能,政府是應該進一步增加資源,更理想的, 是設立專項的藝術文化交流基金,讓業界有充實的支援,可作更好的 參與和配合。

 

要推動文化藝術和體育的發展,不可能只單靠政府的資助。目前 文化和體育分別各佔政府開支 1%,而整個文化創意和體育產業,就 各佔香港生產總值 4.4%和 2.1%,就業人數分別有 21 萬人和 8 萬人。 故此,民間和商界的力量非常重要。為了鼓勵商界贊助,政府應參考 其他地區的做法,為贊助機構提供稅務優惠,以資鼓勵,為文體發展 開闢新資源。

 

第三,在政策措施方面,首先,政府要制訂更積極的文化創意產 業政策。早在 2003 年,政府已提出推動創意產業,支援確實有所增 加,但對比其他地區例如內地、韓國和台灣的文創政策在財政、法例、 場地空間、人才培訓等方面,均提供了全面的政策支援,這方面體現 了慢進便是退的道理。再舉一個例子,版權保障是文創產業的重要血 脈,但香港嚴重滯後,兩次更新立法的努力都無功而回,業界承受了 巨大的損失。故此,政府必須重新出發,瞄準版權最前沿的概念,在 更新法例保障方面,迎頭趕上。

 

接下來是出入境政策。目前的政策沒有為來港參與文化、藝術及 體育活動人士提供彈性的簽證安排,即使只是做一些經驗分享和交 流,收取象徵式的車馬費,都必須申請工作簽證。我在 2018 年委託 立法會秘書處進行研究,在所選定的 8 個地區中,均有為文娛康體活動人士提供較便捷的簽證安排,值得入境部門參考和跟進。而香港一 些有外籍成員的藝團往內地交流演出時,很多時都因簽證弄得人仰馬 翻,政府應該爭取中央政府的支持,在人員進出和關聯物品設施進出 口方面,提供便捷安排。

 

接下來是教育政策。香港雖然是多元文化共融,但自身文化是源 自傳統中華文化,如果對這個根沒有認知和掌握,沒有這個根的內涵 作為起點,文化交流不知從何談起。故此,在教育系統內,必須落實 一體多元的文化政策,加強學生對中華優秀文化的培育和學習體驗, 從而加深學生對傳統文化的認知,提升他們的文化素養,並且就培訓 人才方面,作長遠規劃。

 

最後兩點涉及與內地的合作。香港要擔當文化交流的窗口和中心 角色,一個重要的前提是,我們的業界必須對國家的文化藝術發展有 充分的認識,適當地融合,並且運用香港的優勢,協助國家的文化事 業和產業塑造成為更容易與國際對接的形態出現。故此,我希望透過 CEPA(譯文:《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和其他 的安排,進一步放寬香港文藝界進軍內地市場的審批程序,為文藝界 爭取更多參與和合作的機會。另外,香港和大灣區城市的關係緊密, 都承傳了嶺南文化,同文、同語,香港在大灣區內,是可以擔當積極 的推動者和促成者,激活灣區各個城市之間的文化能量的合作,併船 出海,以共同打造灣區城市群的新文化面貌為目標,營造灣區文化。

 

代理主席,相信只要政府能夠發揮帶領推動的功能,為發展提供 資源保障,中央政府提供大力的支援,業界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夠將 香港打造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