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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議案:跨境安老
20.06.2018
主席,香港人口老化,短期內不可逆轉。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字,65歲以上長者的人數,將會在2036年增至237萬,佔本港總人口約31%。為長者晚年的生活預早作出規劃,顯得迫在眉睫。將心比己,在晚年能夠居家安老,與子女親人同住,當然最理想不過,這亦是政府政策的主軸。

但是,受制於居住空間或長者本身的身體狀況、需要照顧等因素,很多長者需要入住安老院舍。這亦衍生了本地院舍宿位不足的問題,並對土地的需求增加了很大壓力。根據社會福利署的資料,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38 000人輪候入住院舍,平均輪候時間為24個月,很多長者等到過世仍然未能得到宿位。因此,跨境安老近年在社會獲廣泛討論,特首林鄭月娥亦就此在早前開腔。

事實上,前特首在2014年已經推出了"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向賽馬會兩間分別位於深圳及肇慶的院舍買位,資助正在輪候院舍的長者入住。而某些長者福利計劃,例如"廣東計劃",則容許長者在內地領取高齡津貼("生果金"),無需回港。然而,政策原意雖好,享受到的長者人數卻不似預期,兩間院舍仍然有大量空置宿位供申請;而"廣東計劃"的申請人數,則由2014-2015年度的17 000多人,逐步減至2016-2017年度的14 000人,反映不少受惠人士選擇退出,並遷回香港。

從現有計劃的成效來看,我認為當局不能單靠將本地現有的福利計劃延伸至內地使用,便可吸引長者北上安老,反而應該有更周詳、更通盤的考慮。不少長者反映,北上安老與否,主要有3點考慮:第一,是本地福利的可攜性;第二,是長者移居內地後的醫療問題;第三,是要方便親友探望。

第一點有關福利的可攜性,是政府現有政策的着眼點。除了剛才提到的計劃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亦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在移居內地後領取。但畢竟,不是所有福利都可以在內地使用,因此,在今天的議案及修正案中,有同事提出了很多提升福利可攜性的方向,包括:為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推出跨境可攜性安排,取消現時在公共福利金計劃下各項福利的離境限制,方便長者北上安老。這些我都是贊成的。

有關第二點的醫療問題,最為長者關注。長者需要求診的機會很多,能否解決相關問題,成為他們考慮是否北上安老的關鍵因素。由於內地醫療系統未及香港完善,醫療水平暫時未能取得長者的信任,部分人亦都未能負擔當地的醫療費用,所以最好的方案,當然是在內地享用香港式的醫療服務,令長者求醫時,不需要中港兩地奔走。

以我所知,目前香港大學在深圳設有一所醫院,長者更可在此使用醫療券。問題是,相關的服務並未普及,而且服務點僅限於深圳。若要有助解決北上安老的醫療問題,政府當局可以考慮推出措施,鼓勵更多本地的服務提供者到內地開辦醫療機構,並與內地相關部門商討,簡化本地醫療人才到內地執業的程序,同時將醫療券的適用範圍,延伸至這些醫療機構。此外,亦可對相關持份者提出的建議,例如病歷轉介,作出研究。

至於第三點,有關方便親友探望,政府當局角色相對較為被動。我相信大部分長者都希望子女和親友可以住在附近,方便照顧之餘,也有家人陪伴。為此,當局可以做的不多,只能從完善交通網絡入手,縮短交通時間,拉近距離。但是,在高鐵及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會增加不少交通方便。我覺得政府亦可以盡量鼓勵一些安老服務的經營者,在內地經營質素良好的安老社區,提供全面又貼心的服務。這是政府可以考慮的一個方向。

此外,更重要的是,當局需要有恆常途徑向長者解釋北上安老的選擇,提供生活環境、福利及醫療等資訊,讓長者在有充足資訊的前提下,對自己的安老生活作出合適的安排。

最後,我想重申,在跨境安老的議題上,政府的角色是要做好規劃,完善相關的配套政策,讓長者可以有多一個選擇,而非施加任何壓力,令長者離開香港。故此,當局仍然要盡力照顧決定留港安老長者的需要,繼續改善本地的安老配套政策,包括增加居家安老的支援、增建院舍宿位等。

就一些同事提出的修正案,我不贊成將跨境安老的安排及改善本地安老的政策,作對立及具排斥性的理解。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