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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除網民疑慮 爭取通過版權條例
31.12.2015

釋除網民疑慮  爭取通過版權條例

立法會近日因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而展開了新一輪的「拉布」。網民之所以反對,沿於他們擔心,修訂會扼殺二次創作,箝制表達自由,並將條例戲謔為「網絡廿三條」。

 

言論自由和版權保護同樣是本地創意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石。本地業界都是非常尊重和珍惜創作自由、表達自由,也正正是憑藉這個自由開放的創作空間,創意產業才可以百花齊放。現時的草案建議為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和模仿目的,以及為評論時事及引用的作品,提供豁免,相信網民大部份的憂慮,是可以得到釋除。

對於戲仿、諷刺的作品,不少業界朋友都跟筆者反映過,他們都是抱著「一笑已經風雲過」的心態,並不抗拒。部份網民擔心,政府會繞過版權擁有人作出檢控,或是版權擁有人會動輒向這些作品的創作人作出訴訟,筆者認為這些都是過慮的。事實上,政府是無法繞過版權人作出訴訟,執法機關是必須向版權擁有人取證,才能決定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向涉嫌侵權的人作出起訴。版權擁有人對任何侵權的訴訟也必需非常謹慎,以極嚴謹的角度搜集證據、準備文件,才有機會勝訴,所付出的資源和人手並不少。故此,非真正侵害版權的行為,版權擁有人都不會因此打官司。事實上,面對網絡上眾多惡搞、戲仿等創作,版權人從未就此進行過法律訴訟,控告網民。筆者相信,網民與版權業界對版權,對創作自由理念都並無二致,兩者也絕非是對立的關係。

 

網民現時的憂慮,更多是源於對政府的不信任,擔憂政府以保護版權為名,箝制言論自由、進行政治打壓為實,而非認為現時草案提出的豁免不可取。筆者希望政府能爭取這一段時間,盡量去解釋現時條例草案為網民帶來的保障,爭取他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