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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創意產業應持續投入
28.02.2017
誠如今年的預算案所言,讓具創意、肯拼搏的人匯聚香港,一展所長,使香港成為帶領時尚的創意之都,具文化藝術素養的大都會,這是政府所願,也是筆者和業界朋友所願。

今年預算案雖帶出了願景,點出了過去的一些成績,也表示會利用特區成立二十周年,資助和舉辦一系列活動,向香港以至世界各地展現本地創意產業的蓬勃,措施固然是可取,但遠不足夠。

無疑,過去十年,政府先後向創意智優計劃和電影發展基金合共增撥了十五億二千萬元,但業界一直期望政府有更大的投入,如:政府在過去兩個年度的預算案中提出注資二億元予電影發展基金,及額外二千萬作向本地製作粵語電影在內地發行和宣傳費用的資助時,筆者和業界已反映,注資的數目未足以支持電影發展局開拓更多新計劃或擴大原有的計劃,推動電影業的發展。至於創意產業內的其他行業,如:出版、音樂、電視等業界,所獲得的資源投入就更少得多。

再者,要推動創意產業的發展,不單需要資源的投入,更需要政策的支援。然而,政府過去提出的政策,如:承諾在賣地條款加入興建電影院的條款、放寬工廈用途予文化藝術界使用等,雖有承諾,唯仍未付諸實行。

多年以來,政府需一直表示支持創意產業的發展,但實質的支援並不多。筆者希望政府能認真聽取業界的意見,加大資源投入,制訂一套整全而長遠的發展規劃,推動創意產業內不同行業,可以持續、均衡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