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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應加速迎擊拉布_信報
04.02.2016

立法會現正四面楚歌,當財委會終於通過港珠澳大橋追加撥款後,泛民公開揚言把拉布升級,不僅是拉鋸多時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稱《版權條例》),更進一步阻延高鐵追加撥款,以至新一年《財政預算案》的《撥款條例草案》,把政府推向財政懸崖,阻擾香港前進,阻礙社會經濟發展,無法改善民生。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日前公開指斥發動及縱容拉布的26名泛民議員,有負全港市民,未能履行憲制職責,愧對每月公帑支付議員薪津的納稅人。為了迎擊新一輪的拉布戰,政府立即急謀對策,扭轉現時處於被動、受掣肘的劣勢,尤其立法會工務小組審議高鐵196億元追加撥款一直陷於泥沼,這不僅關乎7000多名工人飯碗,更要避免高鐵工程爛尾,以及往後直接受拖延的70多項有關民生的撥款項目。我贊同政府日前宣布決定調動財委會議程,優先審議高鐵撥款,為了市民的福祉,大局為重,不惜兵行險着,見招拆招,為免施政陷於癱瘓,實在無可厚非。

 

泛民瘋狂拉布,成為香港發展的最大阻力,社會各界及市民大眾都不約而同痛斥拉布歪風,渴望讓立法會重回正軌,早日結束拉布。事實上,拉布團結了42位建制派議員,我們日日身處拉布戰場,劍拔弩張,身心疲憊,但是審議法案及撥款項目仍然是舉步維艱,拉布令我們下定決心,合力迎擊拉布,近日更採用「定點休息」方法,有效還擊了響鐘點人數的拉布招式,只要大家齊齊在席,利用會議每小時頭十五分鐘的響鐘空檔作稍事休息,抖擻精神,幾天下來,大家沉着應戰,步調一致,「定點休息」辦法初見成效,減少不少拉布所虛耗的時間。

 

拉布蹉跎歲月,《版權條例》審議已經連續5個星期,立法會決定加開會議,加速審議草案;自去年12月初恢復二讀審議,已經花上5次會議、3次流會及超過42小時49分鐘,超過一半時間花在100多次點人數,單是響鐘傳召議員便虛耗23小時36分鐘。

 

立法會必須加速審議草案,爭取更多時間和空間,立法會主席在徇眾要求下,已答應於224日下午及其後一天半加開會議,打破一貫於《財政預算案》宣讀後休會的慣例。11名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正認真考慮向兩會請假而延遲赴北京開會;為了出席32日一連3天立法會會議,而我已決定為了立法會加速審議草案而延遲出席兩會。

 

早日加速香港版權法例與時俱進,我與所代表的電影、文化、出版、動漫等各創意界的版權持有人,多年來一直據理力爭,為了爭取今次草案早日通過,我在審議草案多次發言,已一再反駁泛民議員的不少誤解、過分憂慮以及謬誤。事實上,他們所指擔憂草案可能引致使用者易墮法網的說法,根本是一知半解,捕風捉影,杞人憂天。

 

泛民議員提出的三項修正案,堅持移殖、引入不同國家的版權法模式,卻未有充分的理據、研究及證明是適合本地的生態, 這種倉卒行事,活剝生吞,只會不利香港的創意產業及版權發展。事實上,毋須急於一時,匆匆於現階段引入這些修訂,帶來不明朗的情況,反正當局已答應,若草案通過後便馬上進行檢討。泛民之所以立場搖擺,堅持反對草案,更臨時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議案,進一步阻延草案審議,完全是源於一些網民的壓力。

 

版權業界一直承受版權法例落後多年的惡果,無法保障他們辛勤創作成果的權益, 正如我在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發言中,借用港產電影《無間道》的經典對白「3年之後又3年,3年之後又3年,10年都快來了」,其實修訂《版權條例》已花上超過10年時間,《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何時通過?這不僅是版權業界的關注,更關乎香港在版權制度的發展,香港知識產權法律的規範。

 

香港律師會和多位資深法律界版權法專家,均異口齊聲呼籲立法會盡早通過審議已久的《版權條例》,讓香港有效打擊網上盜版侵權行為,追上國際版權標準,而香港大律師公會現任主席譚允芝女士及前立法會議員湯家驊都不約而同認同現有的草案版本給予6項豁免,已是給予最寬鬆的豁免範圍。

 

對沒完沒了的拉布,最終極的分解方法,當然是透過修改《議事規則》,但以現時立法會支持的議員人數不足以通過修訂。《基本法》第72條規定立法會主席有權決定議程,要扭轉拉布困局,只能寄望立法會主席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果斷剪布。

 

有意見指立法會應參考英美國會運作, 為辯論發言設定時限,但要分解立法會拉布困局,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會否大剪一揮,為版權業盼望多年的《版權條例》定下死線?我盼望立法會主席果斷剪布,終止目前議會陷於無止境的阻延、虛耗的困局,劃線定下再容許討論多5060個小時,讓《版權條例》走出拉布的困局。

(刊於201624日《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