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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及其各大屬會之聲明
11.11.2013

免費電視牌照的風波,令三百多位熱心的從業員失去工作,政府又一直未能清楚解釋發牌理據,本人不斷努力,爭取解釋,而有部份業界朋友,希望立法會能引用《權力及特權法》(特權法),了解事件的真相。惟本人對使用特權法有保留,認為司法覆核是更恰當的平台,去審視政府的決定是否違反程序公義。而本人對引用特權法投棄權票一事,受到業界關注。


作為業界代表,本人十分重視業界的意見,對於部份業界的誤解,本人會認真了解和聆聽,虛心接受批評。然而,本人希望業界明白,我與大家追求真相的決心是一致的,並不斷朝這方向努力工作。故此,我們的分歧不在於是否需要跟進,而是應該如何跟進。


事實上,在事件發生後,我一直公開批評政府未能就其發牌決定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釋,要求政府在不違反行政會議保密制下,作更詳情交代,並多次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和與行政長官溝通及會面,表達業界的強烈訴求,游說政府在立法會作公開解釋。雖然政府最後回應本人訴求,發出五頁紙的聲明解釋,但很可惜的是,政府的聲明未能回答事件核心的問題,回應業界及公眾的訴求。


直至目前為此,政府解釋仍然無法令人信服,有議員認為要引用特權法向政府索取資料,亦有意見認為,應向政府提出訴訟,要求法庭審視政府的發牌是否合理。我的判斷是,引用權力及特權法,直接衝擊行會保密制,更很可能引起更多政治爭議。而且,在有限制的特權法下,並不能取得全面的資料,政府也可能以公眾利益的原由,拒絕提供資料。


香港社會一直崇尚法治,在嚴謹的司法程序下,政府較難拒絕法庭索取文件的要求。而且,法庭的獨立地位,可以更公平公正地秉公辦理,審視政府是否公平合理和違反了程序公義。而法庭的判決,對政府帶來更大的壓力和影響。故此,我正積極考慮從司法覆核的途徑去跟進事件,並正諮詢法律意見,研究入稟的法律身份,如果最終無人從司法覆核的方式跟進,本人將積極考慮入稟。希望業界能明白,我在對處理此事的決心。


我明白部分業界對這次發牌事件有很強烈的意見,表達對我處理今次事件之不滿。今次投票確是一個困難的決定,我亦是盡量考慮業界意見後,才作棄權的決定。在此時此刻,我未必能說服大家接納我的投票決定,我亦正爭取機會,盡快與各業界代表會面,解釋我的看法,接受大家的批評。我並盼望能透過往後的工作,說明我繼續關注發牌問題的決心,以及曾為一個電影從業者,開拓業界發展空間的誠意。


馬逢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