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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珠三角船舶廢氣排放 改善粵港澳空氣質量
08.03.2013
對於繁忙的港口,船舶發動系統的廢氣排放,是不能輕視的空氣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至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量,並不比發電廠及車輛排放輕。全球十大最繁忙貨櫃港口中,有三個就位處珠三角地區,令珠三角水域位居世界最繁忙的水域之一。有報告指出,每年珠三角區約有519個提前死亡個案可直接歸因於該區的遠洋船二氮化硫排放。因此,要全面改善粵港澳地區的空氣質素,就必須從嚴格監管這些水域的船舶廢氣排放做起。

這並不涉及開發新技術或創新的管制措施,只需要求現有船舶按操作條件使用更清潔的燃料便可。參考歐洲和北美地區,都根據《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設立排放控制區,對船舶在特定範圍內可使用的燃油質素訂立嚴格的標準。不過,目前在珠三角地區則沒有類似的規定,僅有香港、廣東和澳門政府按去年發布的 《共建優質生活圈專項規劃》,提出共同減少船舶排放的目標。

為免珠三角地區出現去年年底華北地區大面積空氣質素欠佳的情況,筆者建議粵港澳政府就珠三角區域的港口,制定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收集相關水域行駛船隻排放的污染物數量。同時,亦要檢討現時對船舶排放的管制,包括燃油的使用,加強監管,以達至國際標準,並評估收緊燃油管制對業界的影響。最後,廣東、深圳和香港政府必須就設立低排放區盡快進行磋商,保障兩地市民的健康外,也因應《共建優質生活圈專項規劃》的研究,落實具體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