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壹周專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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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財政基金化?
18.04.2013

政府在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花上400億注資到不同的基金,包括了關愛基金和再培訓局各150億、語文基金和環境及自然基金各50億,令不少輿論都提出,基金會否成為政府推行政策的新方式、新趨勢?

筆者在上星期舉行的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就政府基金作跟進。根據政府的回覆,原來現有50多個基金,結餘達670億,連同是次注資,總數將高達1070億。對於政府解釋,即成立基金僅屬穩健的財政安排,確保有關政策的運作,不受經濟周期影響,筆者並不反對這種精神,但未能完全認同當中的細節。

審議公共開支是立法會的重要職能,雖然設立基金時需要得到立法會批准,而大部份以種子基金的形式運作,利用投資回報經營基金,某程度上的確可減少經常性開支,讓基金做到自給自足。但是,基金日後的運作就不如財政預算般須經過立法會每年的審議,可自行決定如何運用。而基金能否達到政策目標、投資回報是否合理,公眾難以了解,亦不見有相關的評核指標。筆者又留意到,去年有不少基金沒有列明開支或未被使用,它們的回報率亦各有不同。注資基金有機會被人覺得是政府的財政手段,將公帑從左袋搬到右袋,透明度、問責度偏低,更有駕空立法會的審批職能之嫌。

公共財政的其中一個核心原則,就是如何有效運用財政盈餘。雖然政府在增加經常性開支要經過審慎的考慮,但政府開支基金化,並不是解決目前社會矛盾的合理措施。為了釋除疑慮,政府必須加強問責和透明度,提出充足理據,說服議會及公眾設立基金的必要。同時,亦要就目前幾項關鍵的社會問題作撥備,更負責任地使用財政盈餘,讓公眾看到政府處理這些社會問題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