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壹周專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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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化局和體育專員
06.02.2014
今年施政報告宣佈啟動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工作,落實架構重組。然而,同樣是業界十分期待的政府架構重組,包括文化局和體育專員,至今仍未見影踪。筆者早前已指出,在政府的架構內成立文化局並非最理想,反而可參考韓國的做法,成立文化體育旅遊局,充分發揮文化、體育、旅遊三者的協同效應,提升市民的身心質素,也可帶動產業發展。從政府的行政管理角度而言,這也是一個較平衡、較合理的做法。

儘管如此,成立一個專責的政策局,負責訂立及統籌文化政策及一切相關事宜,基本上已是文化藝術界,甚至是社會的共識。雖然梁特首回應指香港仍是需要文化局,只是暫時未有計劃。但是,觀乎創新及科技局成立後,今屆政府的任期可能已過了一半。若文化局再拖多一年半載,恐怕即使文化局最終能設立,政府的任期已差不多要完結。因此,若梁特首仍考慮成立一個專責的政策局統籌文化工作,不管是文化局,或是筆者建議的文化體育旅遊局,都必須盡快啟動相關的工作。

另一方面,設立體育專員,既是梁特首競選時的政綱主張,也是業界十分期待,但兩次的施政報告均未有提及。曾德成局長在回應筆者的提問時,表示體育界對體育專員未有很大的呼聲,當局經深入研究後,認為無論在政策局下,或是在三司十二局的架構另設體育專員,都並不合適,似乎有意擱置建議。然而,有別於政府收到的意見,過去筆者與不同體育界朋友接觸時,他們均反映政府有設立體育專員的需要,藉以協調不同政府部門的工作,推動本地體育的發展。故此,筆者希望政府能接觸意見,回應體育界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