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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的文化及體育政策
22.01.2015
行政長官梁振英今年以「重法治 掌機遇 作抉擇」為題,發表其第三份施政報告。

對於報告針對電影業提出支援措施,如:注資「電影發展基金」及研究如何在土地出售及規劃上配合電影院的發展,筆者表示支持。然而,有基金資助雖然是好事,但總額只有2億元,實是杯水車薪。特首同時指出成立文化局的建議,遭部分立法會議員「拉布」而被迫放棄,相信已婉轉地表示放棄成立文化局,筆者感到遺憾及失望。事實上,文化藝術界普遍仍期望在政府架構中成立專責政策局統籌文化事務,而文化及體育在不少地區也成為新經濟增長點。因此,筆者仍希望政府能參考韓國的經驗,成立文體旅遊局,統整文化、體育、旅遊發展的工作,發揮三者的協同效應。

就文化藝術及體育的發展空間上,政府認知到發展空間不足的問題,也為文化及體育開拓了一些空間,包括:在香港仔一幅用地預留部分樓面面積推動藝術文化、推動「活化已修復堆填區資助計劃」,及研究體育設施的需求狀況。筆者認為,這些措施方向正確,唯文化及體育發展空間不足的問題,已困擾及窒礙業界發展多年,有關的力度要進一步加強,才能回應到業界的迫切需求。

另外,施政報告鼓勵退役運動員出任學校體育計劃推廣主任,不但增加運動員的出路,同時也可推動學校的體育文化。至於特首要求相關政策局研究利用維港資源發展水上活動,筆者則希望能研究於啟德附近水域設立水上活動中心,與啟德體育園區發揮協同效應,推動不同體育項目的發展。

總括而言,是份施政報告花了不少篇幅表述文化藝術、體育及電影的支援措施,對業界來說,都是好消息,唯力度可加強,細節也有待政府當局進一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