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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日報專欄 - 爭取在港舉辦文化博覽會
17.03.2017

317日都市日報專欄

 

爭取在港舉辦文化博覽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剛於星期三在北京閉幕。在今年的人大會議中,筆者提出的其中一個建議,是希望能爭取由國家部門牽頭,於香港舉辦文化博覽會。

 

事實上,香港每年均舉行不同類型、大小的藝術展,但世界性、綜合性的文化藝術及產業博覽會卻未見出現。誠然,香港文化獨特,中西文化交匯,且地理上處於位處亞洲中心,是文化交流的理想之處。再者,香港的會展業發達,基建完備、制度健全,三項全球最大及十項亞洲最大的展覽均是在香港舉行。因此,香港舉辦文化博覽會有明顯和獨特的優勢。

 

雖然,深圳自2004年開始舉行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以推動中國文化藝術及產業走向世界,促進國內不同城市間,以及中國與世界不同國家的創意產業和文化藝術的交流。然而,經過十多年,深圳文博會在世界上的認受性仍有待提高。

 

筆者相信,若能爭取文博會於香港舉辦,或是與深圳合作,借助香港的優勢及文化交流中心的地位,將更有助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同時本地的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也可利用這個契機,加強對外的推廣,而本地社會也可藉著這個機會,更多地認識中華文化,可說是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