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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日報專欄 - 植入式廣告研放寬值支持
13.09.2017

913日都市日報專欄

 

植入式廣告研放寬值支持

 

通訊事務管理局在去年中開始進行研究,了解社會對電視節目中加入植入式廣告的意見,而根據民調,逾四成人接受植入式廣告,只有約一成表示不接受。通訊局認為,可放寬現行有關植入式廣告的規定。

 

筆者對此表示歡迎。事實上,因應互聯網的發展,廣告客戶愈來愈多將廣告投放於社交媒體或網絡電視平台上。根據羅兵咸永道(PWC)去年發布的報告指,2015年香港互聯網廣告收入較2011年多出兩倍以上;電視廣告收入則減少約一成。

 

在此消彼長的情況下,傳統電視媒體的廣告收入日益下滑,加上受牌照條件及廣播條例所限制,不及網絡電視平台般靈活及具彈性。要維持其吸引力,就需要投放更多資源於節目製作上。因此,筆者過去一直提出放寬免費電視台在廣告播放的規管,如仿效南韓等國家容許植入式廣告,讓其開拓收入來源,支持電視台繼續製作更多高質素的節目。

 

當然,在引入植入式廣告時,管理局也需有一定限制,以減少這類廣告帶來的不良影響,另外,面對現時挑通眼眉的觀眾,如果單將廣告生硬地植入於節目中,觀眾亦未必接受。所以,觀眾不需要太過擔心廣告會影響節目的觀賞性,反而令人期待的是,我們精明的廣告商和製作人,如何有創意地將廣告植入於節目中,給觀眾另類的廣告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