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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日報專欄 - 加強執法打擊網絡侵權行為
03.01.2018

13日都市日報專欄

 

加強執法 打擊網絡侵權行為

 

海關首次引用《版權條例》檢控侵權機頂盒一案,最近法院裁定三名被告入獄2127個月,成為本港首宗利用機頂盒侵權而被定罪和判監的案件,也是網上侵權案最高判刑,相信對目前非法機頂盒的侵權行為起著一定的阻嚇作用。

 

過去多年來本地創意產業一直受到侵權機頂盒問題的困擾。至2014年,海關進行放蛇行動,發現在市面銷售的機頂盒「麥格盒子」,可盜看11nowTV收費頻道,進而拘捕兩名將訂購的nowTV機頂盒接駁電腦並將解密訊號傳送至內地伺服器的技術員,以及售賣該盒子的檔主。根據案情,犯案期間有逾約1,020部麥格盒子售出,按月費為450元計算,電訊盈科損失約為400萬元。

 

時至今日,市面上侵權機頂盒的銷售依然猖獗,當中不乏本地免費及收費電視頻道的內容,令本地業界持續蒙受損失。今次法院的判刑,相信有助打擊侵權機頂盒的銷售活動。政府在有成功入罪的案例後,應加強執法行動,大規模打擊這類侵權機頂盒的銷售,並加強宣傳,讓消費者清晰可盜看電視頻道和電影的機頂盒均屬非法,不應購買。同時,隨著科技的進步,侵權者已可利用串流技術,並透過智能程式發放侵權內容,這些侵權行為與剛入罪的案例並不相符,在目前版權條例下,仍是無法理依據採取行動、檢控和入罪。政府還是要積極考慮修訂版權條例,堵塞漏洞。